限制“过度包装”新国标来了 对酒业有什么影响?
文丨网络 编辑丨 网络 阅读量: 170 2021-09-07 酒商网
日前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GB23350-2021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食品和化妆品》强制性国家标准。本次新标准在原2009版上进行了优化完善,旨在
新标准涵盖31类食品、16类化妆品,包括茶叶、酒类、糕点、保健食品等。新标准规定了包装空隙率、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要求以及相应的计算、检测和判定方法。
具体到酒类产品包装上,新标准规定,酒类包装层数应≤4层,包装空隙率≤30%,必要空间系数k=13,相应的计算方法也有所修改。此前在2009年版标准中,上述标准为酒类包装层数应≤3层,包装空隙率≤55%,必要空间系数k=0.6。
新标准明确规定,食品或化妆品内装物的体积是用净含量乘以必要空间系数来表示,必要空间系数的取值依据产品而定。酒类的必要空间系数是13,一瓶500毫升的白酒允许的包装空隙率不超过30%,可以计算出这瓶白酒外包装的最大允许体积为9285.7立方厘米。
此外,新标准继续执行现有标准对包装成本的要求,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,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%。
业界表示,各大酒企的主流产品一般都在合规范围内,因此新标准对对其影响不大。不过,对于一下酒企的部分超高端、礼盒装、文创类以及贴牌开发产品将产生直接影响。因此,还在生产、销售“过度包装”产品的酒企必须做好准备,在新标准过渡期内将这类产品尽快整改达标,以便在过渡期后让产品更好的融入市场。
众所周知,精美的包装,一来可以展示商品的良好形象、提高产品的美誉度和酒水本身的附加值;二来又能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促进产品的动销。产品包装的精美并非就意味要过度包装,包装一旦脱离原始的功能诉求,就将变得“华而不实”。过度包装增加的产品成本势必要转嫁消费者负担,在酒水消费日渐回归理性的当前,过度包装的产品未必会促进产品的动销,甚至有可能适得其反。
事实上,近年来,因过度包装而被点名批评的情况时有发生,这其中不乏国内知名酒类品牌。今年5月9日,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20年上海市酒类商品(过度)包装监督抽查结果中,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、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、贵州小糊涂仙酒业有限公司等厂商生产的酒,因过度包装问题被查出不合格。
有经销商表示,白酒的包装再好,喝的也是酒,酒质才是最重要的。在行业调整谋变以及理性消费回归的今天,坚守品质与遵守国家包装标准是基础,而包装也要做到节约成本和凸显品牌调性,这应该所有酒企最根本的出发点和着力点。
据悉,新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,这意味着留给酒企整改“过度包装”产品的时间还有两年。新标准要求,对产品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,并尽快生产替换;加快消化库存包装和已进入市场的产品,确保在过渡期后生产及销售的产品符合标准。
“限制包装过度新国标出台,不论对消费者还是生产企业都有一个过度适应期,尤其是消费理念的改变。新标准将于两年后实施,两年过渡期会让消费者和企业来适应和改变。”业内人士如是说道。
在业内人士看来,限制包装的新标准,减少了夸大包装宣传,有利于行业健康平稳发展。同时,中国正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,而过度浪费的各种包装正是节约能源的限制对象之一。因此,限制过度包装标准迎合了国家大的发展政策,当前国家强调的是低碳社会、环保社会,所以说反对包装过度是国家发展的需要。